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中心)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担负着全校产业管理、协调供求、发包招标,设备采购。代表学校对后勤服务公司行使政策制定、检查监督、收费审核和投诉等工作。其具体职能如下:
1.对全校国有资产(财产)清理、登记、鉴定、评估和产权界限。
2.负责全校范围固定资产进行帐目录入(通过管理软件录入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固定资产目录总帐、各类明细帐、各使用部门分户帐、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完成固定资产的编号等核帐工作。
3.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对学校国有资产进行盘点、清查。
4.负责学校教职工人才住房、办公用房的分配和管理,以及人才住房的住退手续办理、能耗费用结算、校产的维修与维护管理等工作。
5.完成市财政资产云系统数据报送工作,将已登记的固定资产(年约1600件)分门别类录入系统,精准入账、入库,并计算折旧,与财务《资产负债表》名录进行匹配、核对,完成数据月报工作。
6.做好各类采购项目如工程维修、公寓物业、房屋租赁、实训设备等的分期付款审批表(年约100项)。
7.完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统计上报,包含水费、电费账单、资产公司的公车汽油费用等。
8.对接市财政局的各类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如公物仓、盘活资产等的统计与反馈。
9.组织实施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根据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的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落实好具体采购工作,包括计划执行、合同签订、验收备案等。
10.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每年度完成各类采购项目(含货物、服务、小额工程等)共计2000余项。
11.负责受理招标采购立项申请,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审批各类项目的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组织协调做好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的相关工作。
12.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信息公开、组织实施、合同审批、资料归档等工作。每年度通过招标完成各类采购项目(含公款账户开立、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维修、实训室设备等)4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