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采)2018099
二、磋商项目概况:影视艺术创意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ZHZCG【2018】944号,采购预算人民币39万元)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下午14:00时前
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大厅休息室大屏幕)
七、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下午14:00时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大厅休息室大屏幕)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
交付方式:网银/银行转帐,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账号:371466960001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告;
5、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认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四)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11月16日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五)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十一、业务咨询: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0572-2044626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