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职业技术学院14号楼多媒体大教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7-15浏览次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编号:HZCG[2020]1526号)批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现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14号楼多媒体大教室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20-02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

控制价

1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14号楼多媒体大教室改造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

磋商文件第二章

54万元

538018元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市外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

3、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2日(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下载。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28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14 :00时(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

2.3鉴于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式十分严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提倡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快递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

邮寄地址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大厦7楼705室],联系电话:0572-2606711。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727日下午 16:00 时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代理公司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 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 CA 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 CA 锁供开标当天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等)。

磋商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

、磋商截止时间:2020728下午14:00时整

、响应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大厦7楼705室],联系人:葛先生 0572-2606722,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196067846@qq.com。

4、答疑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

告知事项: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实行邮寄响应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参加磋商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 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 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5、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应志军

联系电话:13587280698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府路2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汀烨

联系电话:0572-2606711

质疑函接收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地址: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7楼705室(中屹集团大厦)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